办事项目 |
渝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高职学校资助 |
咨询电话 |
023—67813649 |
责任部门 |
渝北区教委 |
办事地点 |
渝北区学生资助中心 |
联系电话 |
023—67813649 |
办理时间 |
每年8月至9月(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
办事依据 |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就读高职学校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电[2011]59号) |
资助对象 |
(1)具有渝北户籍(不含北部新区)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就读高职学校的城乡低保人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 |
资助标准 |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就读高职学校,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资助累计不超过3年。 |
申报审批程序 |
(1)学生申请。新生于每年8月至9月内向渝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并递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困难证明,本人农业银行帐号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后寄送在校就读证明,第二、第三学年于当年9月底前提供本学年在校就读证明。 |
资助资金发放 |
区资助中心根据批复文件,在每年11月将资助金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到学生手中。 |
监督电话 |
023—67807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