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资助
时间:2018-04-27 15:08:53 点击:1564次

办事项目

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资助

责任部门

渝北区教委

咨询电话

023—67813694

办事地点

各中小学校

联系电话

各中小学校办公室电话

办理时间

每年秋季开学时

办事依据

根据渝北区财政局 渝北区教委《关于印发渝北区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 “营养午餐”资助扩面提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财教[2015] 24号)

资助对象

全区农村完小、村小所有在校学生,全区义务教育非寄宿在校学生中的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残疾学生、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补助5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6元。按学生在校的实际天数计算。

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学年申请一次。
  2、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申请学生花名册和汇总表于每年9月30日前上报区学生资助中心。
  3、区教委、区财政局审批。区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核实后,报区教委、区财政局研究审批,下发批复文件,将资金拨付到学校。

资金发放

1、学校根据批复文件将生活费通过饭卡、饭票或直接提供就餐等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
  2、学校将发放表和统计表复印一份,加盖单位鲜章上交区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监督电话

023—6780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