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的批复
时间:2018-03-03 15:55:59 点击:6414次
  

渝北教发〔2017〕393 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的批复

 

重庆两江新区新南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重庆市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设立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并经区教委2017年12月19日第26次工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两江新区新南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F15—3地块设立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小学,规模以实际建校规范为准。

二、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须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达到相应的办学条件。科学制定事业发展、校园建设、师资队伍等发展规划,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搞好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三、请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产管理,将学校举办者投入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

四、请严格按照市教委“五独立”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