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艳华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17:00:00 点击:1076次
渝北教发﹝2017﹞59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吴艳华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单位):

吴艳华等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现正式任命如下:

吴艳华同志任渝北区两江小学副校长;

周 融同志任渝北区两江小学副校长;

秦吉海同志任渝北区金鹏小学副校长;

陈发忠同志任渝北区悦来小学副校长;

刘欣同志任渝北区立人小学副校长;

刘燕同志任渝北区花园小学副校长;

徐吉龄同志任渝北区龙溪小学副校长;

樊贤平同志任渝北区统景中心校副校长;

王德树同志任渝北区明月学校副校长 ;

兰绪明同志任渝北区两岔河完小副校长。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